发布时间:2024-03-30
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重要过程,是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确保2024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办法。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定该细则。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按时推进,调剂复试录取细则后续发布。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环节,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性。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我院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拟定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所调剂专业在二区的“国家线”。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具体为:1403设计学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为1301艺术学、1403设计学、1357设计、1356美术与书法;1357设计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为1301艺术学、1403设计学、1357设计、1356美术与书法。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我校初试统考科目2(外国语)均为英语,故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关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我校不接受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实行差额调剂。我院各专业(研究方向)根据差额计划确定调剂人数,差额比例为1:2。
我院各专业(研究方向)在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结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工作实际,对申请我院调剂志愿遴选原则为:我院按照具体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即考生按所报考具体研究方向排名来确定复试资格。对于申请同一专业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方向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科目代码、名称、内容);报考专业、方向相同,初试科目(自命题)不同;报考专业、方向相近的顺序分为三个先后层次,分别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筛选。各专业对报考资格的特殊要求【艺术学、设计学、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各方向】: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所调入专业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与所调入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下优先。以上原则在同等条件(各层次相同分数、对报考资格的特殊要求)下,按照考生其他学业水平条件择优。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美术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单位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考核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教职工,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四)突发事故处理
复试期间,考场若发生因极端天气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如停电、恶劣天气等)影响开考或造成考试突然中断的情况,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保留解释权利。
四、各方向招生计划
130100艺术学:
01文化遗产与艺术理论研究方向 (包含美术理论、文化产业等)招生人数2人;
02地域文化与艺术史论研究方向 (包含设计理论、文化产业等)招生人数2人;
03文化创意与艺术传播研究方向 (包含音乐与舞蹈理论、影视艺术与传播、文化产业等)招生人数1人;
140300设计学:
01视觉传达与设计文化研究招生人数3人;
02环境设计与地域民族建筑保护研究招生人数9人;
135600美术与书法:
01中国画创作招生人数3人;
02绘画创作(包含油画与水彩画),其中油画招生人数6人,水彩画招生人数2人;
03书法创作与书画修复招生人数4人;
135700设计:
01环境与景观设计招生人数9人(含1名士兵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
02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其中视觉传达设计招生人数5人,数字媒体设计招生人数1人;
03服装设计与手工艺设计招生人数5人;
五、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①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美术楼线下进行)。
②综合面试(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美术楼线下进行)。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复试时间
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时间定于4 月 3 日以线下形式进行。
(三)内容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占80%。通过对考生前置学历的学习情况、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注重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2.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科目、纸张尺寸、考试时间要求:
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一志愿复试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科目、纸张尺寸、考试时间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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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笔试科目 |
纸张尺寸 |
考试时间 |
130100 艺术学 |
01文化遗产与艺术理论研究方向 (包含美术理论、文化产业等) |
专业论文 写作 |
白色A3纸 |
2小时 |
130100 艺术学 |
02地域文化与艺术史论研究方向 (包含设计理论、文化产业等) |
专业论文 写作 |
白色A3纸 |
2小时 |
130100 艺术学 |
03文化创意与艺术传播研究方向 (包含音乐与舞蹈理论、影视艺术与传播、文化产业等) |
专业论文 写作 |
白色A3纸 |
2小时 |
140300 设计学 |
01视觉传达与设计文化研究 |
命题设计 创作
|
白色四开 卡纸 |
2小时 |
140300 设计学 |
02环境设计与地域民族建筑保护研究 |
命题设计 创作
|
白色四开 卡纸 |
2小时 |
135600 美术与书法 |
01中国画创作 |
命题创作 |
四尺斗方(生宣/熟宣,根据考试内容确定) |
2小时 |
135600 美术与书法 |
02绘画创作 (油画) |
命题创作 |
尺寸80*60厘米油画布 |
2小时 |
135600 美术与书法 |
02绘画创作 (水彩画) |
命题创作 |
对开水彩纸 |
2小时 |
135600 美术与书法 |
03书法创作与书画修复 |
命题创作 |
48.5cm*180cm半生半熟宣纸3张 |
2小时 |
135700 设计 |
01环境与景观设计 |
快题设计 |
白色四开 卡纸 |
2小时 |
135700 设计 |
02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 |
快题设计 |
白色四开 卡纸 |
2小时 |
135700 设计 |
03服装设计与手工艺设计 |
快题设计 |
白色四开 卡纸 |
2小时 |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5.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由我校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调。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期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参加考试的要求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海南师范大学与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 按意图作弊进行处理。
六、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 +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6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初试总分为500分者,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从报考我院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
(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6)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7)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详见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栏下载专区),并于10日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复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回避制度
各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监督巡视制度
由研究生学院和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校的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督查工作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招生复试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录取透明。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
(五)申诉复议制度
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有关部门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非考生本人实名提交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本细则解释权归美术学院。
未尽事宜由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电话:0898-6568963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5501163;
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65691201。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