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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推荐202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来源: 作者:

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推荐2022年应届

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 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张引、张梦(监督)

副组长:韩潮、张君、周春花、陈志彬(监督)

组员:黄长春、朱作卿、杨萌萌

2.专家审核小组

刘微、黄承利、王沫、侯志国、孔祥梅、海晓龙

  • 推荐对象

       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学生、外国留学生及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师范生)。

  • 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本年度给美术学院推免名额为2018级学生总人数的1.5%,2018级总人数为220人,推免名额共计为3名。根据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决议,决定分配名额如下:美术大类(美术学、绘画、书法学)与设计学大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人数等同,考虑到设计学为海南省重点学科,因此本次名额分配为:美术大类1名,设计学大类2名。设计学大类各专业中环境设计人数最多,且环境设计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为支持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从设计学大类2个名额中单列环境设计专业1名,其他专业1名。推免生名额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不限定学生修读取向为本校或外校。

四、推荐基本条件

(一)符合推荐对象要求。(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五)截止规定的申报时间,所修读的课程无不及格课程。(六)大学第一至第三学年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列该专业同年级前20%,专业必修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程(除学科专业导论)、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课程及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仅限师范类学生)。(七)截至申报前,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的最近一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同年级前20%。(八)非外语类专业普通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成绩不低于355分),报考小语种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低于50分),外国语学院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

五、其他事项

(一)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应随时关注招生院校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网通知,登录填报考生个人信息,在网上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填报平行报考志愿),及时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选择确认通过复试的就读单位,逾期未能通过招生单位复试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二)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及“推免服务系统”系统操作说明以教育部网站和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各学院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推荐条件,认真遵守工作规范,切实做好今年的推荐免试工作,对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和事故者,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行为要严肃查处。(四)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五)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人员,学校应依规依据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全程监督。(七)联系人:黄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82704,地址: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212办公室。(八)本文由美术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