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海南师范大学现就《美术学院教学设备更新及教室灾后修缮项目(示范性教室建设项目)》中的教学设备购置部分,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美术学院教学设备更新及教室灾后修缮项目(示范性教室建设项目)设备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预算金额:131948.65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壹仟玖佰肆拾捌元陆角伍分)。
采购内容:采购美术学院多媒体教室及美术楼教学所需设备,包括:86寸智慧黑板、有源音箱、监控系统等。包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基础培训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与信誉: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4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的查询结果截图)。
(三)特定资格:
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备至少3个教育系统设备供应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双方、项目名称、标的物、金额、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并加盖公章)。
2.产品资质:所投产品如涉及国家强制性认证或生产许可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关联关系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五)服务限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时间:
(一)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工作邮箱:920317@hainnu.edu.cn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方将比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表填报的邮箱。如在规定时间(以我方接受到邮件时间为准)内未报名、未获取必选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二)提交材料
1.线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2.投标单位报名需发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线上报名成功后,购买方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供应商应按时接收。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美术学院211。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6月3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美术学院214。
(三)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所提交方案和清单报价择优选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72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