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来源: 作者: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1949年建校,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资格,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是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全国20所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高校之一,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培养体系完善,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8个院士工作站(创新中心),8个省级重点社科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招生,有各类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推进“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教改卓有成效。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建有海南唯一的来琼留学生预科学院,现与超过60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现有来自47个国家的600多名留学生在读。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0%以上,多年保持海南公办本科高校第一。

       学校详细情况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hainnu.edu.cn/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6个本科专业。具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学、设计学,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艺术硕士(美术领域、设计领域),共14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专业(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花鸟画》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工花鸟画》课程为省一流本科课程。

       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38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09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美术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美术教师教育联盟·2019海口论坛;2020年获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黎锦);2020年成功入选全国20所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筹建海南省国际设计岛城市环境设计智库(联盟)。学院教师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理论研究硕果累累。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有18间专业实验室(其中3间正在规划建设中),包含:苹果实验室、环艺实验室、服装实验室、陶艺实验室、版画制作实验室、模型实验室、视觉传达实验室、国画临摹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黎锦织造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木工实验室、家具产品设计实验室等,实验室总面积达4640余平方米,设备总价值755万元,最大实验室面积945平方米。实验室拥有苹果电脑27台、激光切割机2台、大型木工雕刻机2台、绷网机1台、丝网印刷机4台、电窑2台、拉坯机25台、黎锦织造机22台、高清单反相机9台、图形工作站16台、专业机房电脑76台等专业教学设备,先进的设备满足了学院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需要。

       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科研、教学、创作比赛活动,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级、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庆祝新中国成立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近年来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72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如: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藏书票暨小版画艺术展入围奖、优秀奖等,国青杯大赛二等奖、三等奖;34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如:海南省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暨西海岸环境主题设计作品展金奖、银奖、铜奖;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美术、绘画、书法、设计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海南省第十届书法篆刻展一等奖,第四届“润德奖”全国书法大赛铜奖;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等;90余人次学生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作品展,如: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行书作品展入展等。

       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学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书法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四、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

拟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美术学院

书法学(师范类)

4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美术学(师范类)

7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非师范)

14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注:1.表中学费是2020年标准,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表中计划数为拟定计划数,2021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及学校总计划分配情况最后确定。

五、专业考试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采用线上考试方式组织艺术类部分本科专业校考。线上校考将使用小艺帮线上考试服务平台,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及省份如下:

       1.书法学专业:山西、山东、河北、湖南、安徽;

       线上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线上校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费用

美术学院

书法学

创作1(篆隶楷任选其一)

100

35分钟

190元/人

创作2(行草任选其一)

100

25分钟

 注:线上校考网络考试指南届时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二)除校考省份外,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拟在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最终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确定的为准,拟安排如下: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吉林、陕西、辽宁;

       2.书法学专业:广西、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

六、报考条件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宜报考舞蹈学专业;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不允许互调,则我校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其他艺术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允许互调,则我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艺术类理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七、专业校考报考办法

       1.在我校设置艺术类专业线上校考点的省份,只允许该省份考生按本省的相关规定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校考,不得跨省考试。

       2.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必须按我校相关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进行报名。

       3.对于有相关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的校考点,我校仅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考生未取得本省统考合格证,则不能参加我校校考。如未取得本省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执意报名,我校将不予退还考试费。

       6.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或非我校原因造成考生不能正常考试的,我校不予退还考试费。

八、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校考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到低排序。

       2.各省各专业/类按不超过2020年录取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上公布。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间:拟于4月底前公布,如有变化将另行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请考生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3.我校将按规定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校考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并取得我校校考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本省省级统考合格证)。在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或校际联考成绩。

       3.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录取时将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

 十、组织、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艺术类特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整个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小组,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2.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严肃查处。

十一、联系方式

(一)地址及邮编

       1.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58;

       2.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27。

(二)联系电话

       1.学校招生就业处:0898-65888710、0898-65880571(传真)

       2.美术学院:0898-65812670

(三)网址

       1.海南师范大学:http://www.hainnu.edu.cn

       2.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3.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http://msxy.hai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