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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1日 来源: 作者:

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60多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

        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100亩。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30个科研机构,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本科专业58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6人,硕士研究生70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18000多人,留学生600多人。

        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30项。学校有2个省级重点特色培育建设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培育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近五年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06项。

        我校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一百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35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2009年,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将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落户我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院校。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主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师范大学,更好地担负起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美术学院简介

 

一、概况

        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分设多个专业方向。美术学是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曾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美术学院现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人,中级职称教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1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近年来美术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等方面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庆祝新中国成立50周年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此外,学生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大奖,如获得 “第五届国际青少年书画艺术交流金奖”“教育部第八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二等奖、优胜奖”“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第七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二等奖”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2015中国包,装创意大赛二等奖” “2015海南省首届科创杯大赛二等奖”“第九届全国信息技术水平大赛二等,奖”“,大连杯时装画大赛金奖”“阳光杯海南国际数字创意与工业设计大赛服饰组金奖”“第四届挑战杯海南省创业计划竞赛一等奖”“海南省高校发明创新大赛一等奖”。

        美术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我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在理论研究方面,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就业前景

        美术学专业: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专业: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专业: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产品设计专业:适合到各类产品设计或生产制造企业、旅游纪念品公司、文化创意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种产品设计开发与制作、产品营销、产品设计教学以及产品包装等其他与旅游产品和陶瓷产品设计相关的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学制

美术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师范类)

20

四年(本科)

绘画(非师范)

40

四年(本科)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

(非师范)

140

四年(本科)

合计

260

 

 

四、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素描、色彩

        2、美术类(书法教育方向):临摹、创作

五、报考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事业,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绘画专业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美术学、绘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理科生,设计学类理科生计划不足则调整录取文科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绘画专业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六、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所在省组织的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广东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1月23日8:00—2017年2月3日12:00前,登录“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2017年2月11日8:00至2017年2月15日12:00前)自行打印准考证,届时我校将不在考点设现场收费及打印、发放准考证。

        4、专业考试时,考生可以在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这些专业中同时报两个以上(含两个)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省、浙江、四川等个别省份需采用本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按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及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6个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颁发合格证(另外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按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函告本人,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成绩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

1、2016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年。2017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该计划为拟定计划,最终招生计划由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

                       

                 奖助学金和“扶困助学”措施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5年,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

 

                   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就业处)

          0898-65812670(美术学院)

网  址:http://www.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首页)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