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来源: 作者: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我校公开招聘财政预算事业管理编制专业岗位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艺术教育工作,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与本岗位相关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琼剧表演岗位可放宽到具有琼剧表演专业中专毕业的艺术类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其中,具有本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一般应具有中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如无教师资格证但专业能力突出可通过审查参加考试、考核,被聘用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三、招聘岗位和特定条件
(一)琼剧类2名
琼剧表演教师1名(男)
琼剧腰腿功教师1名(女,能兼任剧目教学)
(二)舞蹈类2名
1.古典舞教师(女)1名(能担任身韵课教学)
2.舞蹈编导1名(编导作品曾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能兼任现代舞教学)
(三)音乐类1名
指挥作曲教师1名(能承担合唱及乐队指挥教学,并能熟悉电脑音乐制作)
(四)美术类2名
设计类教师2名(室内设计、平面设计专业各1名)
(五)社会文化类1名
化妆造型师教师1名(获高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三年以上行业经验)
(六)公共文化类1名
英语教师1名(英语师范类专业4级以上)
(七)电化教研室1
计算机网络教师1名
、报名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15日止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务请严格对照各项报名条件填写《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招聘专业岗位报名表》(必填),将报名表以电子版发至学校邮箱,并将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其它荣誉证书、个人简历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办公室,信件请注名应聘专业岗位。(地址: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号,邮编:571127)。
(三)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包括专业资格审查),凡专业资格达不到岗位基本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应聘者对报名表内容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有虚报假报,无论何时发现,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详情、考试有关事项、准予考试人员、进入考核人员、确定聘用人员等信息通过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六)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716212 65716210 13876408896 13637582841
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海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给予相关待遇。被聘用者两年内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则解除聘用关系。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